文|孙岱
近日,有几位视障游客前去观音山景区旅游遭到景区拒绝。网友自述为旅行博主,自称骑行游玩过很多景点,被拒绝使其感觉受到不公平对待。景区工作人员则表示,景区山路多不平坦,不让该游客和朋友进景区是出于安全考虑,需家属陪同方可进入。
视障人士,通常是指视觉功能受到损害,无法达到正常视力的群体。按照人们的常规理解,存在视力障碍的情况下去旅行是极其困难的,更何况是山路蜿蜒的景区。婉拒是善意的担心,可以避免游客受伤、景区担责,进而产生纠纷。景区的做法是出于对游客自身安全考虑的决定,更是对游客和景区自身的双重保护。
当然,这件事不能以景区劝退、游客叹气为结尾。视障人士的视觉虽然受到限制,以听觉和触觉为主,但也有“看”的功能和需求。就像该游客在视频中解释的那样,自己虽然做了眼角膜移植手术,但并不影响日常生活,自己朋友的眼睛保留着光感。面对“需家属陪同”这样的硬性规定,他感到不解和委屈,也是能理解的。
那么,除了直接拒绝,景区还有没有还有其他变通可行的办法?或者说,对于视障人士这一群体,怎样帮助其解决面临的种种困难?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视障群体超过1700万。如此庞大的群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却鲜少见到,更遑论旅行出游了。这其中,有外在客观条件不匹配的原因,也有部分人群内在的性格因素,无论何种原因,都值得深思。
为了鼓励更多身体存在障碍的特殊群体出行,《旅游法》第十一条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在政策的支持下,他们顶住心理压力走出家门,寻求精神层面的支持。然而,现实中很多时候却可能要面对多重困境:报名旅游入团受阻、带着导盲犬被驱、进入景区被拒……类似的新闻并不少见,在日常生活中,视障人群可能会遭遇诸多不便甚至歧视,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要为视障乃至残障人群提供充分的无障碍服务,不能只停留在纸面,必须考虑实际中复杂多变的情况。现行的政策是不是健全灵活,残障人群的体验说了算。就景区事件而言,当时的拒绝可能是多种因素考虑之下的决定,事后还应该反思办事的灵活性和可行性。比如,用耐心的服务填补未能入区游玩的遗憾,或是在征得同意后由景区工作人员陪同出游。如此,既安抚了游客的情绪、便于消解误会,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游客的谅解和支持。
帮助弱势群体更加平等的享受社会资源,一直是人们努力的方向,对于社会而言也是一种文明进步。合理改造盲道、设置视障人群专属旅游团等等,都被用于提升幸福感、改善视障群体的生活质量。有了科技的加持,营造无障碍出行环境指日可待。我们期待更多的措施被探索和设计,去帮助视障人群感受光明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