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江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宣判后,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
12月5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处获悉,家属已经确定了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除了继续委托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外,又新增委托了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目前已签好委托书。随后,律师刘昌松向潇湘晨报记者证实,他已接受劳荣枝家属委托,将与吴丹红律师一同担任劳荣枝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庭审(宣判)以后,审判长问她‘还有什么想说的吗’,她说:‘我不服,没有做过的事怎么叫我承认。’”劳声桥表示,目前劳荣枝还不知道家属已经确定了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律师也计划近日安排与劳荣枝的会面。劳声桥还表示,死刑复核的辩护与申诉,都交由律师代劳,已经委托律师写申诉状递交法院。
劳声桥还介绍,此前他们在网上看到一张截图,南京一位刘姓律师在社交平台自称代理了劳荣枝申诉案件,该消息不属实,“我们家人不认识这个人,更不会去委托这个人,希望你们能在网络上帮我们澄清此事,我们家属还是坚定不移的相信吴丹红律师,并且已办好了相关委托书。”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