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青年男女来说,经过媒人的介绍或者自己交往,双方共同见面相识之后步入婚姻殿堂,本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如果因为双方性格等原因,导致双方冲突不断,还是不要举办婚礼。
近日,河南商丘永城市一名男子李某与一名女子,就因为彩礼钱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男方36万彩礼钱。但是女方却一直拒绝返还,最终被法院列为“老赖”,一家人直接逃之夭夭,查无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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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某对记者介绍说:“从订婚到过大礼结婚的时候,我们就一直在吵架,刚开始我们离婚(分手)的时候,当时说好聚好散,我说退我30万,(其他)十来万当时是给你的损失,也不用闹太僵,她不给我说我最多给你10万,我肯定不愿意啊,我40多万你给我10万,还不算东西钱。她说你想告就告,我就把她起诉了。”
原来,李某跟举办婚礼的女子去年2月份认识,8月结婚(没有领结婚证),11月离婚(分手)。男方到法院起诉索要彩礼钱,法院判决女方退回35.9万元,2022年1岳父就下了判决书,但女方拒绝返还,之后男方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对于女方来说,也许她真的不是所谓的“骗婚”一族,只是想老老实实找一个对象结婚嫁人,但是在跟男方李某从认识到举办婚礼,一直吵闹不断却一直一往无前,最终结婚三个月之后又分手了,才导致觉得自己吃亏了,男方这36万彩礼钱不想归还了。
女方不知道的是婚姻在法律上讲究的就是一个你情我愿,不能说谁吃亏谁不吃亏,只要你同意结婚(同居)之后再分手,就要承担自己的选择。不能说你跟男方同居了三个月,就把握住男方36万元彩礼钱不撒手,该还的还是要还给人家的。
从男方李某的讲述可以得知,为了娶该名女子已经花了40多万了,乱七八糟还不算给女方买的金银首饰和衣服,所以要求女方退还30万彩礼钱,剩余的10万算是补偿已经很仁至义尽了。但是女方觉得吃亏,只想退回10万就了事,才导致被男方到法院起诉。
现在虽然女人很值钱,但是结婚不是一场人口买卖,法律还是以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来判决的,无论男女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不是你是女方就可以免还彩礼钱,人家男方跟你同居三个月,也同样有自己的损失,以后再娶老婆也是村民口中的二婚了。
如今,女方随家人逃之夭夭,才逼迫男子在女方老家开车拉横幅逼着退还彩礼钱,像这样的一幕不得不说太无奈了。男子李某为了娶媳妇,一年的时间人财两空,如果结婚好好过日子孩子都应该一岁了,如今却开着车子到处找女方索要彩礼钱。
而女方在以往跟男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声称彩礼钱已经给弟弟买宝马车了,说白了就是财产转移,自己的名下没有一分钱,所以才事先逃了出去。不过,这一次被法院判决为“老赖”,是限制其出行和消费的。
河北邢台一位网友跟帖留言称:“老赖只是背个名字而已,我只想知道男方的钱什么时候归还,这样的女人明显就是以结婚的名义奔着骗婚的,以后应该把她们的名字和照片公之于众,让人们看清她们的嘴脸。”
青海西宁一位网友跟帖留言称:“想不明白这种女人是怎么想的,自己有手有脚怎么就盯着彩礼钱不放,我也是女的,彩礼钱虽然必须有,但是不支持高彩礼,结婚了彩礼钱也应该带回去,供两个人的小家庭需要的时候用。”
大家对于这种同居三个月拒绝返还36万彩礼钱的女人有什么想说的,你认为应该返还吗?欢迎跟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