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正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为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解决燃眉之急,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余也难”热线救助工作(试行)的通知》(余府办发〔2020〕17号)、《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县启动“余也难·热线”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公告印发之日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救助范围和对象
1.受疫情防控影响(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失业或无法就业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2.非分宜本地户籍,受疫情防控影响长期滞留分宜生活困难的人员;
3.分宜本地户籍,因家庭成员受疫情防控影响长期滞留外地,导致本地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三、救助类型及标准
1.临时救助金。
(1)小额先行救助。对遭受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可实施500元至1000元的小额救助,由村(居)委会审核后报乡(镇、街道)复核审定并发放救助金。原则上不超过2日。所需资金从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中支出。
(2)急难型救助。对实施小额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标准为825元/月)的2至4倍进行救助。由村(居)委进行初审上报,乡(镇、街道)进行复核审定并发放救助金。原则上不超过5日。所需资金从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中支出。
2.物资救助。对已经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行动不便的老人、儿童等有实物救助需求的,可以给予衣服、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救助。由村(居)委会审核后报乡(镇、街道)复核审定,救助物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采购并组织发放。原则上不超过1日。所需资金从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中支出。
3.转介服务。各级民政部门接到求助申请或电话后,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内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介相关部门。
四、申请方式
救助对象通过拨打乡(镇、街道)救助热线电话进行求助。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的求助申请,应及时转交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核实办理。分宜本地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非分宜本地户籍居民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五、救助监督电话
分宜县民政局:0790-5881968
六、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
分宜镇:0790-5881326(13879020036)
钤山镇:0790-5761628(13755573093)
湖泽镇:0790-5715019(18870291986)
杨桥镇:0790-5797881(18720925023)
凤阳镇:0790-5781019(13979011268)
洋江镇:0790-7100403(15107909225)
双林镇:0790-7139512(15083636607)
洞村乡:0790-5651069(13879040994)
高岚乡:0790-7206905(18720658840)
操场乡:0790-7150070(18279061368)
钤东街道:0790-5812805(13979061803)
钤西街道:0790-5881089(15279022855)
特此公告。
分宜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