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修君 摄
中新网南昌8月18日电 题:直击劳荣枝案二审开庭现场:劳荣枝不承认“故意杀人罪”
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高院”)开庭审理。
江西高院15日发布公告称,该案设旁听法庭,社会公众可通过相关方式申请旁听。
当日8时许,江西南昌气温接近38摄氏度,法院外已人头攒动,众多对此案关注的民众自发汇聚在法院外等待庭审消息,部分提前申请了旁听的民众陆续按要求进入法院内收看庭审现场实时转播。
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修君 摄
劳荣枝不承认故意杀人罪 检辩双方就相关证据发表意见
9时30分,劳荣枝穿着疫情防护服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劳荣枝家人为其更换了辩护律师。
庭审伊始,检察员以及劳荣枝辩护人对庭前会议的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在庭前会议中,劳荣枝及其辩护人不申请回避,同意案件公开审理。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该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后被法庭依法驳回。
中新网记者从庭审现场看到,劳荣枝精神状态良好,吐词咬字清晰,且语速较快。
在下午的庭审中,该案审判长表示本次庭审将主要围绕“一审认定的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应该被认定为主犯还是胁从犯”“一审量刑是否过重”等多项问题进行讨论。
“我不承认我犯了故意杀人罪,我只承认我被动参与了绑架罪。”劳荣枝在庭审现场多次表示自己不承认“故意杀人罪”,在谈及与法子英交往的过程中,劳荣枝不时掩面哭泣,声音哽咽,表示“后悔卷入了这样的事情中”。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今天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修君 摄
双方家属均旁听庭审
记者了解到,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及南昌案被害人熊启义弟弟熊启重均旁听了此次庭审。
“如果维持一审原判,会继续上诉。”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在庭审结束后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如法院审理清楚了相关事实,会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她的表情还和上次(一审庭审现场)一样,不紧张,她还在现场自称是受害人。”熊启重表示,自己和家人不需要劳荣枝及其家人的经济赔偿,只希望此次二审可以维持一审判决。
众多对此案关注的民众自发汇聚在法院外等待庭审消息。 王修君 摄
劳荣枝曾潜逃23年 一审三罪并罚判死刑
据南昌中院此前消息,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
2019年11月28日,潜逃23年的犯罪嫌疑人劳荣枝被福建省厦门市警方抓获,同年12月5日由南昌市公安局派员押解至南昌。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对劳荣枝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劳荣枝案二审将于19日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