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要想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和地方人力资源和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等程序以后才能正式录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录用工作。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管理以后,公安机关职级序列与综合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相似。
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警务技术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从2018年开始,我国逐步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将人民警察分为警官、执法勤务警员、警务技术三种类型。根据警察的职业特点,建立了和普通公务员相似的职务序列制度,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分成4等12级。和综合类公务员12个职级序列是差不多的,但工资待遇比综合类公务员要高得多。
比如一级警务专员、二级警务专员分别相当于综合类公务员的厅局级待遇中的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警务专员相当于一级巡视员,也就是过去的巡视员,享受厅局级待遇;二级警务专员相当于过去的副巡视员,现在的二级巡视员,享受副厅局级待遇。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警长相当于综合类公务员的一级到四级调研员,其中一级、二级高级警长属于正处级待遇,一级高级警长属于正处级中最高待遇,二级高级警长属于正处级待遇;三级和四级高级警长相当于三级、四级调研员,三级高级警长属于副处级待遇中的最高待遇,四级高级警长属于副处级待遇。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警长相当于综合类公务员中的一级主任科员到四级主任科员,属于科级序列中的职级待遇;一级、二级警长相当于一级主任科员和二级主任科员,享受正科级待遇;三级、四级警长相当于三级主任科员和四级主任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
一级、二级警员属于科员级的职级序列,相当综合类公务员中一级科员和二级科员。
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分成4等11级,包括了警务技术一级总监、二级总监;警务技术一级主任、二级主任、三级主任、四级主任;警务技术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等,最低的为警务技术员。之所以比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少了一个等级,主要是警务技术员只有一个等级导致的。
警务技术一级总监和二级总监,对应的职级待遇和一级警务专员、二级警务专员和综合类公务员的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是一致的,也是享受厅局级和副厅级待遇;业务技术主任对应高级警长,和综合类公务员的调研员级对应;技术主管对应警长,与综合类公务员的主任科员对应;警务技术科员对应警员,与综合类公务员的科员对应。
人民警察中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综合类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管理是一致的,从下一个职级序列晋升到上一个职级序列,必须要在下一个职级或是领导职务任职满相应的年限,领导职务同样可以兼任相应的职级序列。比如县公安局的局长可以兼任二级高级警长,任职满规定的年限,可以晋升为一级高级警长等。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中的四级高级警长不是一个领导职务,而是属于警察序列中的职级待遇,四级高级警长相当于综合类公务员中的四级调研员,享受副处级的工资福利待遇,但如果没有兼任领导职务的,原来的领导指挥体系、工作关系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