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启动,10位首批成功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喜领退役军人优待证。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艳兵出席。
启动仪式上,罗艳兵介绍了全县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相关情况,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表示祝贺,感谢退伍老兵为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并现场为他们发放了优待证,营造尊崇军人、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退役军人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持证人可按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和身份提供的其他优待服务。优待证的发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也是我县着力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举措,旨在鼓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退色,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传统,在参与家乡建设中发挥出军人特有的品格精神和“爱国爱党爱家乡”的分宜精神,为打造“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贡献军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