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法官将巡回法庭搬入杨桥镇浪里村,在一户农家附近公开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林某诉称,2021年11月,被告一袁某雇请原告林某为其承包的被告二圆坑村小组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从事泥工工作。11月21日,林某在工地上干活时,袁某搭建的脚手架发生侧倾,将林某砸伤。林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15万多元,其中袁某垫付2万多元。林某出院后,经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五级伤残。后因各方对林某的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立案后,袁某向法院申请对林某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三期以及自身疾病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重新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评定林某为六级伤残,颈部脊髓损伤系在自身颈椎病理学改变的基础上,颈部遭受外力作用所致,外伤为主要作用。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围绕法庭归纳的圆坑村小组是否存在选任过失、原告自身疾病是否对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原告自身是否存在明显过错、原告的各项损失应当如何计算等四个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因为部分案件事实还需要庭后调查核实,故法庭未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巡回审判这种形式很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够看到庭审现场,增强了法律意识,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今后也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看到了法官的辛苦,也对法官有了进一步了解,希望法院能够多多开展类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