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县人民法院杨桥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乡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以“接地气”的审理方式,让村民们“零距离”感受庭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021年11月,被告袁某雇请原告林某为其承包的被告圆坑村小组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从事泥工工作。11月21日,林某在工地上做事时,袁某搭建的脚手架发生侧倾,将林某砸伤,当场送往医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15万多元。出院后,经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五级伤残。后因各方对林某的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林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这起期案子较为典型,到案发地审理不仅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还能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法院决定到杨桥镇浪里村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部分案件事实还需庭后调查核实,故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喻少慧 通讯员 宋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