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背景下,参公人员何去何从成为了大家密切关注的问题。随着改革政策的一步步出台,参公单位和人员下步改革方向已经清晰——取消参公单位,今后不再批准设立,原参公身份人员继续保留身份和待遇不变。
1、什么是参公?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编制其实还是事业编制,但又区别与普通事业编。在文件中一般是这样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是括号里的内容给了参公不一样的身份。虽然参公也是事业编,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和公务员放在一起来说,从晋升方式到工资构成都和行政编的公务员没有啥区别。
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一样也要进行公务员登记,虽然各地在参公政策执行上有一定的差距,但参公身份优于普通事业编是不争的事实。比如这次公车改革中,参公人员和行政编享受一样的车补,普通事业编就没有份。
2、取消参公单位是下步改革趋势。我们可以先想一下,一般哪些单位为参公单位?大概有这四类:党政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之所以进行参公管理,一方面是因为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限制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他们一般具有行政职能。
正在推进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提出对行政类事业单位要剥离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实行党政分离,理清管理体制。行政职能的移交,给参公单位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失去了参公的依据。这个参公依据正是设置参公单位的前提条件,没有了参公依据,何来的参公的单位?因此下步取消参公单位是必然的趋势。
3、参公人员身份保留。参公单位不再参公后,除极个别转为行政机构外,大部分都是转为纯事业单位。原有单位不再参公,那么原有参公人员怎么办呢?在政策岗出来的时候,大家比较担心会不会失去参公身份。现在政策已经说了,原有的参公人员继续保留身份、待遇不变。
可目前还面临一个问题,参公人员的身份能保留多久?下步会不会继续进行改革?从政策走向看,今后不再设立和批准参公单位和参公人员,原有的参公人员究竟该如何消化?这都是下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4、参公人员下步改革趋势。我觉得大致有这几种思路:一是置换编制,拿事业编置换行政编,用来解决部分参公人员的身份问题,置换的比例一般大于3:2,3个以上事业编才能置换2个行政编。二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老人实行退一收一政策,保留身份直至退休后收回。新人则很可能转为普通事业编。
三是转为执法类事业编,这部分指的是行政执法类事业编人员,这次改革中,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是个例外,行政执法权保留,但执法人员的事业编身份却比较尴尬,如果继续用事业编身份执法不符合要求,要都转为行政编也不现实。改革政策中提出鼓励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类专项编制,我想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目前来看,参公人员的身份还是比较稳定的,身份和待遇保留。但下步是不是会改革,会怎么改?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