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机构都在不停地优化改革当中,有些单位发展壮大,有些单位被撤销合并,这样单位的人员也就面临着调整,一般是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进行调整。那么,以前是参公事业人员,随职能连人带编划转到机关,会如何安置呢?
第一、维持现有身份不变,在机关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拥有行政编制,是公务员;而参公事业编制人员虽然是事业编制,但同样受《公务员法》管理,讲授几乎与公务员同等的待遇。参公事业编制人员,随职能划转到机关之后,一般仍然保留参公人员身份,在机关工作。同样可以与公务员一样,竞争机关的各种领导岗位,也同样可以晋升职级,享受相应的待遇。只不过,这样机关就属于混编混岗状态,有机会会优先安排参公人员退休,或者在有了行政编制空缺之后,转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彻底解决混编混岗的问题。
第二、维持现有身份不变,到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很多机关都有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来说机关的编制是非常有限的,而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相对来说充足一些。如果参公单位撤并之后,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到机关,很有可能被安置到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果下属的事业单位仍然是参公单位,那么身份会保持不变,各种待遇和发展也和以前基本相同。但如果下属事业单位不参公,是普通事业单位,那么参公人员到这样的事业单位之后,人员身份、待遇等仍然保持不变,但后续的发展存在困难。
因为参公人员是与公务员一样,可以提拔职务或者晋升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晋升与公务员是不同的。参公人员到普通事业单位之后,面临后续无法发展的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除非转入机关成为公务员,或者转到事业单位,成为普通事业编制人员。但大多数人不会选择转成普通事业编制人员,因此可能只能维持现有的职务职级到退休。
第三、转成行政编制,到机关工作。
虽然概率比较小,但是也有一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之后,转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也是所有发展人员最希望的。但由于很多机关的行政编制是不足的,只有受到重视、新设立的行政机关才可能有空余的行政编制,划转到这样的机关,才有可能从参公人员转成真正的公务员。
目前,我们单位就存在着混编混岗的情况,所以面临着改革。我们单位存在着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种编制,但没有参公人员。行政编制非常少,现有公务员人数已经大大超过行政编制数。事业编制相对多一些,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少于事业编制数。我们单位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设有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但没有明确是行政属性还是事业属性,所以单位人员无论是行政编还是事业编,都可以竞争内设机构的领导岗位,十分混乱。
目前单位改革的方向,就是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并新增设下属事业单位。把单位的所有行政编制人员(除单位领导外)安置到内设机构,而把所有的事业编制人员安置到下属事业单位,实现编制和岗位对应的清晰状态。目前单位机构改革的焦点就是,单位设置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如果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和超过原有的6个,那么单位人员将更有发展;反之,单位中层干部的岗位将变少,很多中层干部将面临有职无岗的状态 ,发展将受到限制。但无论如何,原有的待遇都将得到保留。
综上所述,如果进行机构改革,随职能划转到机关的参公人员,最有可能就是维持现有的身份、待遇不变,进入到机关或者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发展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也有少部分可能转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发展前景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