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县城区种菜的通告
分宜县城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我县城区市容的规范和管理,塑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给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解决好困难群众种菜难问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新余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城区开展“美化城区环境、规范城市民生小菜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清理城区核心区内(东至东旭大道、西至袁岭大道、南至泉塘路、北至开物大道)的菜地。凡各类住宅小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区域内的菜地全面进行清理。
2.规范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种菜行为。城中村中较分散且地块小的菜地全面进行清理;大面积菜地且符合市容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可予以保留。
3.城区核心区以内封闭式的自建房庭院内菜地可予以保留,开放式的自建房房前屋后原则上禁止种菜,现有面积较大的菜地,经现场勘查认可,可按规范及有关要求予以保留。
凡在以上清理范围之内所种的蔬菜,请菜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周之内自行清理处置到位,逾期未清理处置的,我们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清理,对阻扰、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