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女士某夜从梦中醒来,却发现床边有人,陈女士遭捂嘴及面部被打后咬伤对方手指并大声呼救,对方落荒而逃。
11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定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对犯罪嫌疑人候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嘉定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8月9日凌晨,睡梦中的陈女士忽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床边,这让她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一睁眼看见一个短发、黑衣男子在她的床边。正当她想坐起呼救时,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用一只手捂住其嘴巴以制止陈女士呼救,并用另一只手殴打其面部。在陈女士挣扎反抗过程中,机智的陈女士一口咬住了对方的手指,犯罪嫌疑人候某某努力把手拽了出去,在陈女士大声呼喊的救命声中,本就心虚的侯某某翻窗而逃。
报警后,民警很快抵达了案发现场。经过现场走访、查看案发地周围地形,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的阳台只有住在陈女士隔壁的邻居侯某某可以使用,并且周围邻居在听到呼救声出门查看时发现该男子在家,并在陈女士报警后离开现场,去向不明。直到凌晨4时,警方在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回到住地时将其抓获到案。案发后,民警在现场提取犯罪嫌疑人遗落在案发现场的一双拖鞋和一副手套。当被问及为何半夜闯入邻居家中时,侯某某交代:“因为她刷小视频声音比较大,影响我休息,我喝了点酒想进去吓唬她一下。”因为这个离谱的原因,陈女士却祸从天降,被吓得不轻。
检察官介绍,虽然从常理分析,犯罪嫌疑人翻窗入户的目的可能并非为了恐吓被害人,但根据本案在案证据,无证据指向其有窃取财物或者性侵被害人等主观意图。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采用翻窗进入的非法侵入方式,已经现实侵害到陈女士的居住安宁,根据本案在案证据,能够证实侯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该院遂对候某某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