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国庆家电类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减轻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家电类电子消费券对家电消费的促进作用,经研究,现将我县家电类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止,使用办法按照2022年9月28日分宜发布的《@分宜人,170万电子消费券来了~领取方式公布!》执行。(点击文字可直接查看内容)

特此公告。

分宜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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