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27日讯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关于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检测出包括郁美净儿童爽身粉、两款曼秀雷敦新碧防晒喷雾等27款化妆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为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的郁美净儿童爽身粉被检测出重金属铅超出限值。据了解,儿童爽身粉铅含量限值规定为≤10mg/kg。而通过复检后该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含量为19.3mg/kg,超出限值近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由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及经销的新碧户外骄阳防晒喷雾和新碧冰凉清透防晒喷雾,被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一致,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此外,国家药监局通告还表示,标示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达尼丝染发膏(W8-22绿色)等10批次染(烫)发类化妆品、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代理)的韩雅舒安轻透防晒霜等13批次防晒类化妆品检出成分与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成分不符;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松达婴儿护肤松花粉等2批次爽身粉类化妆品重金属超标;温州市奇美美肤品有限公司生产的LAOZHONGYI?舒缓修颜洁面乳1批次乳液类化妆品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广州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蓓弥丽鳄鱼油润养修护面膜1批次面膜类化妆品菌落总数超标。
通告称,相关生产(代理)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江苏、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湖南、宁夏、黑龙江、天津、广东、湖北、海南、河北、山西、江西、云南、新疆、浙江、安徽、上海、重庆、西藏、贵州、甘肃、广西、山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