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景德镇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为全市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市纪委市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认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作为市纪委市监委重中之重的工作,并列入市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主动靠前,带头包案。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分别包案,其他班子成员对重点地区和部门分别联点督导。市纪委市监委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有关情况,会商有关案情,组织对重大典型问题直查快办。
截至3月底,全市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工作不力问题线索256件,立案50件,已查结15件,处理3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8起,对3名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挖线索
对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市纪委市监委实行包案提级查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打掉“保护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立新对乐平市张某某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包案,组织成立专班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开展同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保护伞”5人、失职渎职36人;2018年12月对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徐某和李某某进行留置,2019年1月徐某和李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况小军对余某某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包案,2018年12月市纪委市监委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副县级干部方某某进行了留置,2019年1月方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汇聚工作合力 将专项斗争推向深处在工作中,市纪委市监委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景德镇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结果暂行办法》,对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会商研判,市纪委市监委提前介入,扩线深挖,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当天呈批处置,经批准后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进展情况”的要求落实到位。强化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推动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深入细致核查,进一步规范线索台账和查处台账的规范管理。拓宽黑恶腐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的工作机制,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组织背后的失职失责、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00,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邮箱,邮编330036。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对于江西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中央第15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