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渝水区在对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为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我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接触人员处置等防控措施。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人员刘某某已于10月19日凌晨转运至方舱医院。现将刘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5日
07:30从住所城北办塘下村骑摩托车去燕子山菜场买菜,08:10回到住所,后未外出。
10月16日
07:10从住所塘下村骑摩托车去燕子山菜场买菜,08:10回到住所,后未外出。
10月17日
08:10从住所塘下村骑摩托车去燕子山菜场买菜,08:40回到住所,后未外出。
10月18日
01:50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阴性,当晚采样,23:55报告阳性。
10月19日
00:10由专车转运至方舱医院,目前情况稳定。
请有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及时主动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报备,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敬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作者: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