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省纪委《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有关专项整治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营商环境防控环评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2年度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吃透精神落实专项整治举措。《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有关专项整治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省纪委分别启动土地出让、土地储备、矿产执法、环评审批、监管执法、资金项目6个领域的专项整治,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为后3项。为抓好整治,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路线图,时间表”,成立分管县领导为组长,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3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自我发现比上级查到要好,自我整治比上级责令整治更有利”的思想理念。
二是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干部职工要在各阶段毫不松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职务影响”、“以罚代管”、“危废管理不力”、“第三方污染源管理”等问题要立即整治,切实把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穿于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全过程,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三是环评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防范廉政风险,针对“环评制度、程序不规范”、“审批廉洁问题、环评机构技术能力弱”等问题要高度重视,遵循“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监管,统筹安排,定期调度。
四是生态环境资金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提高生态环境“水”、“气”、“土”领域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接下来,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坚持问题为导向,积极配合开展调研督导工作,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