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
在落马整整两年之后,“河北虎”李谦迎来了最终结局。8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因受贿罪获刑13年。
李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石家庄、保定、衡水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今年61岁,石家庄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从简历上看,李谦在河北浸淫多年,曾在石家庄、保定、衡水三地任职,担任过石家庄市裕华区委书记,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保定市市长,衡水市委书记等。
2017年3月,李谦履新河北省副省长,2019年8月27日晚22时45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李谦任上被查。
在被查之前,李谦是排名第五的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林业和草原局。
就在被查的前两天(2019年8月25日),李谦还出席了河北省政府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2020年1月,李谦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李谦甘于被“围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生活腐化,搞钱色交易。
“如履薄冰”
对于李谦来说,衡水是其重要一站。根据官方简历显示,从2012年12月至2017年3月,李谦在衡水担任了4年多的市委书记。
在李谦之前,陈贵、景春华先后担任衡水市委书记。前者曾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衡水市委书记;后者担任过承德市市长,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担任衡水市委书记,之后高升为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0年4月,陈贵因违纪被免职,此后淡出公众视野。5年之后(2015年3月),陈贵和景春华双双被查。
一个细节是,景春华和陈贵,还有矛盾。
有知情人士曾告诉《廉政瞭望》,陈贵的问题当年就很严重,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他逍遥法外。景春华落马后,又交代了许多陈贵的问题线索。
据该人士分析,景春华供出陈贵,一来是打算转移视线,二来是想把衡水的许多事情栽到陈贵头上。
连续两任市委书记被查时,主政衡水的正是李谦。
在景春华、陈贵双双被查之后,李谦曾在办公室中讲述自己的心情。他说,“我的两个前任都落马了,坐在这间办公室,有一种如履薄冰之感”。
根据官方披露,那时的李谦已经肆无忌惮地敛财超5000万。
●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谦利用担任中共保定市委常委、副书记、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中共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8万余元。
虽然在陈贵、景春华被查之后,李谦升任河北省副省长之前,他就已经收手了,但他仍旧难逃法网。
河北“六虎”在被查后都积极提供线索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李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划重点,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
记者注意到,十八大后,河北十个“老虎”先后被查,其中至少有六“虎”都有“重大立功表现”:
● 2016年11月,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获刑八年: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
● 2016年12月,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获刑18年: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
● 2018年7月,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获刑15年: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 2018年9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被判无期: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
● 2020年7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获刑15年: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 2021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谦获刑13年: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稿件
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