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多部门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文件,就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保障就业权益等提出一系列举措。而在此前,国家层面提出3年新增100万残疾人就业的任务目标。
更引人关注的是,前述文件划出了这次考试的“及格线”——到2025年,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万人以上,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0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就业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与稳定,其重要性自不必说,也一直是公共讨论的热点话题。不过在关于就业的社会讨论中,高校毕业生、超龄劳动者、生育女性、外出务工者等群体都曾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占全国总人口约6.2%的残疾人群体却长期处于“隐身”状态。也因此,当一地就业扶持政策对准这个边缘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类似探照灯的效应,唤醒了社会关注和讨论,实乃好事。
官方统计,目前我国共有近18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截至2021年底,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规模达880多万人,仍有800余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未实现就业。如果考虑到现实中存在的“挂证”现象——企业为避免缴纳高额残保金而雇佣残疾人,支付最低工资但不用到岗,那么实际上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数规模或更大。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残疾人来说更是如此。可以说,就业是他们最大的保障。因为只有通过就业,才能实现其劳动权益和个人价值,才能改善生活质量并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更重要的是,通过就业可以增强他们个人的自信心,重获对生活的掌控感,相比就业带来的物质收入,精神上带来的改变价值千金。而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让更多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平等就业,尊重其就业权利,保障其劳动权益,也标记着社会文明的水位。
多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为他们提供就业保护,而且提供就业培训等一系列扶助。不过,客观地说,我国残疾人就业质量仍有待提高,就业保障水平仍不足,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群体的歧视和排斥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要想残疾人就业这场测试如期达标,并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实现的。
值得指出的是,关于残疾人群体,他们也许身体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不该将他们视作社会的问题或者负担,他们同样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同样拥有不可忽视的潜能和优势。这当然不是说,残疾人的生活及工作状况无需重视,而旨在指出,我们,而非他们,更应该以一种更为平等的视角来看待他们,看待彼此的差别与联系。也只有秉持这种心态和视角,才会更自然以“去障碍”而非“帮扶”的思路、以“我们”而非“他们”的逻辑去审视残疾人就业这件事。
促进残疾人就业,行政机关等公共部门要做出该有的引导和示范,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同时,有关部门也当进一步完善关于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并保障其执行,推动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令人欣喜的是,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更多更灵活的工作被创造出来,大大降低了一些残疾人就业的门槛与成本,政府部门当顺势而为,更多开发类似公益性岗位,并可运用多种政策手段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供给,共担社会责任。职业培训和教育体系也该不断完善,从根本上提高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为他们插上追求出彩人生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