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7月爆发的普法战争,色当最后一战,法军败绩,法皇路易—拿破仑·波拿巴被俘,普军乘胜进围巴黎。1871年1月28日,以特罗胥为首的法国国防军政府与普军签订丧权辱国的停战协定,激起了法国人民的无比愤怒和坚决反对。3月18日,巴黎工人和广大劳动群众,拿起武器,发动武装起义,占领市政厅。3月26日,巴黎人民举行选举,28日正式成立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巴黎公社。
不容忽视的是,在巴黎公社革命取得胜利的同时,巴黎公社及其前身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也犯了一系列重大的错误:他们一开始就没有以占领首都,号令全国,夺取全国政权为目标,没有直捣凡尔赛,彻底推翻资产阶级政府,相反,在战事频仍之际,却忙于选举,追求自己政权的合法性,甚至曾一度把斗争的目标偏重于争取巴黎享有法国其他城市所享有的市政权,选举自己的市长,而且把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于无止无休地讨论房租、到期债券的清偿和典当物品的发还等非政权建设所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这就给凡尔赛政府喘息的机会,得以纠集力量,与普军勾结,于5月28日把巴黎公社颠覆于血泊之中,使这个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只存在了72天。
巴黎公社虽然失败了,但它的产生对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却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马克思、列宁以极大的革命热情,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他们认为,巴黎公社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共和国”,是“社会共和国”的一定形式。它具有四个基本特点:第一,公社由普选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第二,公社是兼管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关。公社废除议会制度并不是不要代议制度,而是废除作为愚弄人民的“清谈馆”的议会。第三,废除资产阶级国家的常备军,用武装的人民代替它。第四,废除旧警察、法官和行政部门的官吏,把所有公职人员变成人民的“公仆”。
纵观巴黎公社的失败,其教训非常深刻。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夺取全国政权。这也导致了巴黎公社社员与广大群众前仆后继、流血牺牲。这也说明,民主需要一个坚强稳定的外部环境,需要掌握国家政权。在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决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必须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必须坚决抵制外部势力的干涉和侵略。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发展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才有坚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