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8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5例、社会面筛查人员3例;西城区4例,丰台区、房山区、昌平区、怀柔区各1例;轻型6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10月9日0时至16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11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9例、社会面筛查人员2例;东城区5例,朝阳区4例,房山区、大兴区各1例;轻型8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风险点位及人员已管控落位。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感染者26:现住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小区西区,为感染者21、23的同一家庭成员。10月8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当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7:现住怀柔区雁栖镇,保洁人员。10月5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8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8:为感染者14的同一家庭成员,现住址与感染者14相同。10月3日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10月5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8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9、33:现住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10月8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9日感染者29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33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30:通过社会面核酸筛查发现,现住大兴区旧宫镇广厦路6号院。10月5日驾车抵京,当日、次日进行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10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10月9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1、32:现住朝阳区金盏乡金榆路68号院。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10月8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均为轻型。
感染者34、36至39:感染者34通过社会面核酸筛查发现,其余感染者作为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发现。为同一家庭成员,现住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永合馨苑小区。感染者38于10月4日自驾抵京,入住东城区新奥洋房,10月7日入住永合馨苑小区。10月8日感染者34进行核酸检测,10月9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其余感染者作为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阳性,当日感染者34、36、37、38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均为轻型,感染者39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5:为感染者22的同一家庭成员,现住址与感染者22相同。10月7日作为感染者18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9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9月29日以来,本市累计报告39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涉及10个区,其中,朝阳区9例,大兴区6例,东城区、丰台区、昌平区各5例,西城区4例,房山区2例,通州区、怀柔区、延庆区各1例。
感染者30、38抵京后就多次出入餐馆、超市、商场、剧本杀等人员密集场所,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截至目前,39例感染者中已有多名京外输入病例未严格遵守抵京后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防疫规定,导致大量人员作为风险人员被管控,增加了疫情防控成本。
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加,境外输入、京外输入仍是防控重点。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市场、超市、学校、医院等要按规定频次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健康监测、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要做好场地环境消杀和卫生保洁,重点公共区域要专人负责,做好督导检查;要加强重点人群防疫管理,设立人员台账,要求员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身体不适及时主动报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要继续坚持各项防控措施不放松,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返京人员及车辆的排查管理,减少不必要聚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主体。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配合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行或出差,进返京人员严格执行进返京防疫政策,主动向社区、单位等相关部门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涉疫风险,就地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暂缓进返京。返京后开展3天2检,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按规定就医。请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接到电话、短信、健康宝弹窗、健康宝黄码或红码提示风险人员,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要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解除隔离时做好人员及环境风险评估,集中隔离人员如隔离期间所在隔离点出现阳性病例,解除隔离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