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出台了《高邮市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挥积分制管理在提升乡风文明方面的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乡风文明指数,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为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乡镇(园区)成立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年终考核表彰。同时,各村(社区)成立道德评议会,负责日常线索收集和评分工作。另外,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居)民监督。
参与村(社区)积分制管理的对象以户为单位,面向全体村(居)民。每户家庭分别建立乡风文明积分卡(档案),家庭成员所得积分记入户积分卡。积分内容主要围绕遵守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进行加减分,包含“崇德向善、遵守孝道、美化环境、移风易俗”四个方面。每户赋基本分100分,各乡镇(园区)根据具体实际和事项制定详细加分和减分细则。实行组收集、村(社区)评定、镇奖励,采取个人自荐、群众评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乡风文明线索收集。
《方案》确定积分管理采取月评分、季评星、年评模方式,每月召开评议会对收集的乡风文明积分线索进行评定赋分,按季度对月得分进行评星,每年年底根据各户所获星数量评树先进典型。同时,村民凭积分券可以到乡镇(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或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兑换服务、兑换商品,享受各类评先评优优先资格。
据了解,高邮市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工作将在每个乡镇(园区)选择1至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此后,高邮市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上进行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