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喝饮料的消费者都知道,饮料生产企业常常会搞一些有奖促销拉动消费——只要打开瓶盖,就会发现瓶盖里印有“再来一瓶”“谢谢惠顾”等字样。而在商家的卖力宣传和XX%中奖率的刺激下,不少消费者会欣然下单,甚至有些人购买饮料不是为了喝,只是想试试自己的运气如何。
6月,消费者侯先生在临山镇某超市购买饮料。当时,他看到超市的货架上放着某品牌柠檬茶的广告牌,上面印有“柠檬茶王炸 综合50%中奖率”的字样。心动之下,侯先生一口气买了5瓶并当场打开,没想到居然一瓶都没中奖。
广告牌上明明写着50%的中奖率,可是自己连续5瓶都未中奖,难道是自己运气太差?懊恼之下,侯先生仔细查看了该柠檬茶瓶身标签上的活动详情,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综合中奖率20%”。这与广告牌上50%的中奖率有明显的差距。
将只有20%的中奖率宣传成50%,这不是在欺诈消费者么?想到这里,侯先生便前往超市要求讨一个说法。协商无果后,侯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此事。
根据举报信息,市市场监管局临山所立即对辖区内的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共有2家超市放置了上述写有“综合50%中奖率”的广告牌。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和询问,2家超市的负责人都表示自己也是被连累的,因为这些广告牌是经销商某食品商行在送货上门时拿过来放置的,超市本身并无意通过这种虚构中奖率的方式来提升销量,同时他们对综合中奖率到底是多少也并不清楚。
随后,临山所的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商行进行了检查。果然,仓库中还有上述柠檬茶饮料及标有同样字样的广告牌,这证实了2家超市的负责人所言非虚。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初步查明该食品商行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标有“柠檬茶王炸 综合 %中奖率”字样的广告牌共100张。为了促进该柠檬茶的销量,该食品商行在明知饮料瓶体标有“综合中奖率为20%”的情况下,仍在广告牌的“综合 %中奖率”一栏填写“50”,并在向超市供货时放置于超市货架上,造成了“综合50%中奖率”的宣传效果。
鉴于该食品商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