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
措施指出,从甘肃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此外,从甘肃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甘肃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措施指出,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甘肃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此外,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