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熊家长,孩子的很多行为都是在父母平时一点一滴的影响之下养成的,熊孩子任性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其中多少可见窥见父母或长辈宠溺的影子。孩子如果一直“熊”下去,以后进入社会是会吃苦头的,毕竟优胜劣汰的社会现实不会宠着他。
前几年,长沙一公交车上,一个男童抓住拉手练吊环,其母在一旁护着。有人看到后劝阻,公交车司机听到争论声,停了车,被吓得心颤,当时车子可是在行驶中,万一遇到需要急刹车的路况,孩子摔下来可不是小事,因此大家都劝她不要这么做。
男童母亲又是怎么做的呢?她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还大声斥责司机:“我们家孩子天天这么吊,你管得着吗?就你话多。”还称要去公交公司投诉该司机,车上的人纷纷摇头,司机出于安全考虑只能将车停在路边,这样一来也耽误了其他乘客不少时间。
大家怨声载道,可这对母子却置若罔闻,因为母亲的“呵护”,这个男孩不会知道何为危险,何为尊重,也许还会如母亲一般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赢了,殊不知他们的人品已经输得彻彻底底。
而和这位母亲如出一辙的还有一个“楼上的邻居”,因为楼上噪音大,逼得楼下的邻居“以牙还牙”,用音响还击,导致邻里矛盾不断升级,双方差点大打出手,看看这个熊家长到底干了什么?
小丽因为疫情的原因,不得不在家办公。但楼上的声响给她带来了困扰,她不知道楼上的孩子几岁,可能因为疫情,也没去学校,小孩子白天闹腾一点,跑跑跳跳她也能理解,但是晚上十点多了还在蹦跶,声音还不小,这就让人有点不爽了。
小丽忍了几天,实在不堪其扰,就到楼上和邻居沟通,希望他们约束一下孩子,早点睡觉对孩子身体也好,第一次沟通大家都还是和和气气的。小丽以为这样的情况会有所改善,结果噪音还是没有停止,大半夜的还“咚咚”直响。
一个人在家办公,无法出门,心里本就郁郁,小丽的脾气也上来了,再次上楼的时候,语气就没之前那么温和了,双方不欢而散。小丽气不过,就想出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损招。
她把音响放在距离房顶最近的地方,到了晚上十一二点,把音响声音开到最大,音乐声穿墙而过,直逼楼上,影响可想而知,于是楼上的邻居骂骂咧咧地下来找她了。为什么说楼上是个熊家长,从她们的这段对话,就能看出一二:
楼上:你干嘛呢?大晚上开音乐会呢?
小丽:咋啦,我就是正常听歌啊。
楼上:你扰民知道吗?我家孩子睡觉都被你吓醒了。
小丽:之前你家孩子哐哐乱蹦,噪音也大。
楼上:谁家孩子不跑,你以后不要孩子的吗?再说小孩能有多大声……
一顿争吵过后,小丽建议给孩子穿上厚点的袜子,或是铺个地毯,可以减小声音。楼上的邻居却没好气地说,自己买不起地毯,让小丽赞助她,虽说可能说的是气话,但这态度也挺让人上火的,两人的争吵声把其他邻居都惊动了,怕她们打起来,邻居们纷纷劝和,把两人拉开了。
其实这件事情并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小孩子活泼好动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孩子是一两岁,控制不了自己,大晚上哭闹也是没办法的事,大家也都能理解。但楼上的孩子能蹦能跳,响声还挺大,显然已经不小了。
孩子不懂大人的烦恼,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给人带来困扰,但大人作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是要明事理的,可以引导孩子早点睡觉,或者告诉他晚上脚步要放轻点,因为大家都要睡了,这才是从点滴小事渗入人心的教养。
孩子此时未必会懂这些大道理,但日积月累,他以后一定会知道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教育孩子,长篇大论、苦口婆心地说教,不如从生活实践中的点点滴滴渗透。
那么这件事中小丽就全无过错吗?也不是,小丽开音响扰民也是实实在在的,可能被打扰到的不止楼上,只是大家顾念邻里和谐,选择了忍耐,若是小丽一直这么“以牙还牙”下去,到时只会变成恶性循环,邻里关系也愈发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广播喇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小丽在屡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先找社区或是物业进行协商,若是对方依旧我行我素,可以直接报警,由警方协调,这也许比吵架和“以牙还牙”更能快速解决问题。
在这件事上双方都有过错,邻里之间的和谐需要大家一起维护,相互理解尊重,才能相处愉快。更重要的是父母从小就要教会孩子学会尊重和感恩,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
“孩子还小”不是“熊孩子”任性妄为的保护伞,若是家长一味地维护和放纵,等到有一天法律来教他们做人的时候,就要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