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一般主要是与金钱在打交道。由于老板对于新员工并不熟悉,有些公司对于出纳这个岗位都希望是本地人或者在本地有房产之类的保障,甚至还有些企业会和新入职出纳岗位的员工签订担保书,那么,这一操作是合法的吗?这次,就来和大家介绍一下。
什么是出纳担保书?
出纳人员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以及收银员)。而出纳担保书,一般是指大型公司为了自己企业的财产安全,要求即将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出纳人员出具的担保书,在产生问题时,出纳人员与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证件。
公司出纳签担保书,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此,很多人简单一看,会认为公司要求出纳签担保书就是不合法的。
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又有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既不得以担保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重点落在不得收取财物。这样,再看《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表述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不会再产生歧义了。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于签担保书的违法行为模式应当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二是用人单位收取了劳动者的财物。因此,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交出纳担保书,但没并有收取财物的行为,应当不被《劳动合同法》所禁止,所以是合法的。
以上,就是有关公司出纳要签担保书是否合法的全部内容了,我们从上述表述可以得知,公司要求出纳岗位的新员工签订担保书而不收取财物的做法是合法行为,大家可以参考范文,撰写担保书。当然如果大家觉得这么做有一定的危险,也可以自行选择或者咨询当地律师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