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外蒙在苏俄支持下,宣布脱离中国独立。1945年8月14日,蒋介石领导下的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外蒙根据公投结果独立。1946年,国民政府对外蒙独立予以承认。
那么问题来了,外蒙1921年就已独立,为何1945年苏联还要逼蒋签独立条约?答案只有3个字:法理性。也就是说,外蒙在1921年的那次独立,并未取得中国同意,所以没有法理性。没有独立的法理性,外蒙在国际上是不被视作一个国家的。
而且,在当时的国际上,也确实没一个国家承认外蒙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即便是日本,也是在被苏联打败后,以承认外蒙来换取苏联承认伪“满洲国”。还有最为典型的例子,即便是当时全力支持帮助外蒙独立的苏联,也不敢公开承认外蒙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为什么呢?因为苏联在1924年与中国签订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里面明确提到:苏联承认外蒙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外蒙有完全的永久的主权。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便外蒙已经取得了事实上的独立,但苏联依旧不放心。
因此,它必须再找机会,逼中国再签订一个条约,以取代《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好让外蒙能够在法理上也取得独立的合法性,让外蒙能够被国际所承认接受。在这种情况下,1945年8月14日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诞生了。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蒋和他的国民政府表示:同意外蒙根据公投结果独立。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独立。自此,中国正式失去了对外蒙的主权。而外蒙,也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恼火。他在电报中这样对蒋说:“我请阁下执行雅尔塔协定,但我未曾请阁下做超过该协定之让步。”因为依据《雅尔塔协定》:外蒙现状予以维持。也就是说,外蒙只能保持现状,不能独立,中国对其仍握有主权。
可蒋呢,反而把这个主权白白给送掉了,这也是杜鲁门十分恼火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蒋的这番神操作,弄得我们后面两次提出让外蒙回G,都被苏联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给挡住了,弄得我们在法理上也站不住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