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在我父母那个年代,就有“无奸不商”的说法,小时候的我,也一度认为商人都“有点坏”。现在如果应景,也依然会有人拿出来这句“错读了百年”的话来说事儿,有些人甚至以会说这句话作为看事情很通透的一个标志,直接为商人贴上了奸诈的标签。原本的“无尖不成商”,是鼓励商人诚信经营的一句俗语——这卖米的多给一点,冒出尖儿来了,怎么就成为了“奸商”呢?
如今,同音不同字地挂在嘴边,可谓性质被完全颠倒。没办法,许多人就认为商人狡猾奸诈、唯利是图,由来已久。这句话是仍然沉淀在很多国人心中的一个刻板烙印,又不知道让多少人在成为商人之后,被扣上了狡猾恶毒的帽子。
然而,经商必有买卖,一个愿卖,一个愿买,两人方能成交,价钱可以商量,谈妥之后再交易。卖的动员买的快买,实属再正常不过。除非货品名不副实,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欺骗买方的钱财为目的,必将诚信缺失,丧失客户,退出流通,甚至面临法律的制裁。
互联网的崛起让信息流通速度加快,优秀信息、劣势信息,均可趁势而上、快速发酵,并失去源头的初衷。只要不违反网络平台规范(反正不代表平台观点),“如入无人之境”式的传播。传到某人耳朵击中了一些人的要害,便又多了一个信徒。互联网上,此信徒与彼信徒并不相识,但是在大骂的那一刻,却出奇的一致与默契。
这类人向社会输入的不是焦虑,说焦虑那太轻了,输入的是最直接的思想病毒,接收者若缺乏免疫力,很可能是下一个传播源,传播链条还很难打破,我等也只有不加评论,直接忽略,算是能做之最大化。喜欢,请点赞/关注;不赞同,请留言!
就说人寿保险这事,1996年之前也没人骂它,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26年之后的今天,大量保单飞入寻常百姓家,有人获赔,有人尚未获赔,有人还在享有经济保障,有人还在观望期,有人还顾不上考虑这事儿。听说的人多了,这口也杂了,压根儿一份保险没有的,听风就是雨,不明原由,有意抹黑,凡是有关保险的一概封杀辱骂,甚至有些人的账号,专门转发恶评内容,就像雇佣兵的一样受雇于源头。
代理人本身不是商人,却背负着像商人一样的骂名,毫无道理可言,动员该买的快买,有钱吗?买的自己权衡,代理人做好宣传即可,又有何不妥?
刚才说了,保险也是一种(金融)商品,有卖就有买。感兴趣的人不懂可以问,问不着自己上网查,但不能拿着仅有那么丁点儿的银行(过时)知识,去恶评保险的运作规则。我深度怀疑有些人根本没有看完文章或听完视频,直接在下面评论,因为很多的评论根本牛头不对马嘴,尽显缺乏常识和基本逻辑,十个字上下就把行业概括完了,还错字连篇,多一点字也写不出自己的理由。看起来他们是在为那些被保险“P惨”了的人主持公道,而在我看来其实不过是在满足发泄欲。这种人、这种行为混淆了视听,业内勤勤恳恳、诚实守信做保险的人却无故躺枪。
关于保险的“恶劣”信息传播速度之快,让很多有意投保的客户,都唯恐避之而不及,未被蛇咬,也怕井绳,这要拜“那些喷子”所赐,为那些勤恳的人增加了一道道的宣传障碍。往大里说,有点儿阻碍社会进步之嫌疑。要说主持公道,此类人也不是当代侠盗罗宾,就算主持公道,仅有一二分功力是不够的,有资格张嘴评论,至少也得有七八成功力。
保险之所以被发明,本来就是对未来的一种前瞻性认知,讲解起来,是需要客户有一点点眼光的,说实话,宣传上是有难度的。而如今,在这之前还必须先辟谣,可有些谣言是辟不了的——口口相传之后,完全变味儿,如同无奸不商这句话的来源。若辟不了谣,就难得信任。辟谣本身也不是代理人的职责呀。这——就是我们目前的保险营销环境:被阳光照到的一面温暖和煦,而背光的一面却肃杀阴冷。
我始终相信,任何人都应该有一张人寿保险(这也是政府所倡导的),原因在于任何人都一定会用得到人寿保险。除非是方清平段子里能活两万岁的长生不老之身。
就保险行业的这些事儿而言,就事论事蛮好。好事者不要过度解读,非要过度解读,不过是博取流量的BB之举。这种流量既不稳固,也不忠诚。好事者如同细菌一般,一旦失去了事件的激发和附着,便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即便是为了“净化营销环境”,最好口下留德,拿出实例,当堂解决,哪怕诉诸法律。而线上声讨,更多的是看热闹的围观群众,那都是不怕事儿大的,反正与自己无关,评完回家睡觉。线上传播,断章取义,缺斤短两,以讹传讹,实属非积善行德之举。
我很信奉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一句名言: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没有人寿保险的现代社会,不可想象。@祺道馆的保险哲学#聊聊保险行业的事##保险#喜欢,请点赞/关注;不赞同,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