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去超市采购时遇到了这么一件事:一个约摸6岁的小男孩跟着奶奶一起去超市,小男孩比较调皮,看见什么都想上去摸一摸,结果没把握好力度,把一捆的香蕉给捏烂了。
奶奶条件反射地拍了下孩子的手,轻声斥责孩子。卖水果的导购员走过来让奶奶要对损失的食物进行赔偿,导购员声称这孩子一路捏过去,很多水果都不同程度地被孩子捏坏了。
奶奶自然是不肯,没办法,导购员请来了经理,经理听罢,调来了监控,的确孩子在水果区里曾对香蕉、樱桃、火龙果等水果“下手”。
奶奶解释:“小孩子不懂事。”经理要求奶奶赔偿2000元,理由是孩子的举动已经给水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对销售有一定的影响。奶奶认定这是敲诈,直接拨打了110报警处理。
首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店家这个做法肯定不对,最多让奶奶照原价把孩子弄坏的水果买回去。
但从教育孩子的角度看,孩子在超市“动手动脚”,奶奶不仅没有多加阻止,反而在“东窗事发”时,为孩子开脱:“小孩子不懂事”。小孩子不懂事,大人还不懂事吗?如果这次没有“当场抓获”,奶奶下次依旧会“纵容”孩子这样做。
所以,在孩子第一次这样在外随意破坏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时就该及时制止。当然,除了孩子天生好动,我们还得考虑下为什么孩子会有这样的举动。
如果把孩子放大,把他看成是一个大人,你看到一个大人在水果摊前挑挑拣拣,会什么感受?只是认为是顾客在挑选好的东西,这是必须的,咱们花钱当然要买性价比高的东西回家。
可于此同时这也给孩子造成一个假像:买东西,就得翻一翻、捡一捡、觉得不合适了还可以走开不买。
看到没,孩子就是从家长那学会这样买东西的方法。
当你发现孩子有这个举动时,你可以告诉孩子,选东西该怎么选,不能太用力,只要轻轻看一看哪个合适,也不能故意把东西丢到地上,如果不小心损坏了,要及时告诉家长,咱们同样需要结账,如果是故意弄坏,可以先由大人结账,回家后从孩子的零花钱中扣除。
这其实也是在告诉孩子,如果犯错了,就得承担责任,诚实是可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