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日报 通讯员袁树林 潘惠聪报道:为深入实施健康江西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健康分宜,进一步提升全县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及社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县卫健委会同县民政局组织全县162个行政村(居)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
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按照要求设立,由3至7人组成,设主任一名,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副主任1至2名,委员若干名,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挑选热心卫生健康事业、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和特长的村民、乡村医生、卫生计生专干及居民代表、小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担任。
据了解,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居民做好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及协助提供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包括: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育、引导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综合整治、卫生清理、殡葬管理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关于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我县将组织卫生服务专业机构加强对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基层公共卫生领域政策规定、应急处置技能、健康科普知识等,进一步提升其专业能力,为推进健康分宜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