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禁钓区的通告

为保护钤阳湖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根据湖心岛水质保护和提升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研究决定,在中坝(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5号湿地)以南堤至仙湖生态休闲农庄与谢家里水库连线以北的钤阳湖湖面区域设立禁钓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

中坝(龙须沟水环境提升项目5号湿地)南堤至仙湖生态休闲农庄与谢家里水库连线以北的钤阳湖湖面。

二、禁钓时间

实施全年全时段禁钓。

三、禁钓事项

禁钓区内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四、凡违反禁钓相关规定的,由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垂钓工具,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市民及时向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举报违反禁钓相关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0790—6851856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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