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8:38,微博大V江宁婆婆发布微博,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李易峰嫖娼被行拘案。
以下为文字内容:
北京警方这个通报字不多,但其实信息量不小。
一个是“近期”,没写具体日期,所以有些人疑惑的“他被抓了怎么还能发微博”,是可以解释的,是最近的事儿,但不是昨晚。
另一个是,李是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注意,他的多次嫖娼行为是“违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人话就是,他算是“顺带的”。
所以这个瓜本质上其实是个“顺藤摸瓜”,搞不好还可能从这个瓜摸出个瓜田,“瓜田李下”了属于是。
这俩成语放这儿甚至都不用改谐音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