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关于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的公告
双林镇广大优抚对象:
按照《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1〕5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确保优抚资金安全运行、优抚对象权益有效保障,现就我镇2022年度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双林镇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二、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7日
地点:双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年度确认方式
1、现场确认:优抚对象携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双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确认(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2、线上确认:如因疫情不能回户籍地或在外务工对象可拍摄手持身份证、当日报纸的半身照片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完成年度确认。
四、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进行年度确认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
2、优抚对象进行现场确认时,要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优抚对象抚恤定期补助金从9月份始由县级系统直接发放。未在时间节点内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我镇将进行电话通知并公告,通知和公告后3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县级系统将于下月停发抚恤定期补助金。
附镇村(社区)联系方式:
双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790—7139319或13407900791
双林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邱团根 15970290590
集贤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黄非 15297904022
宋家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彭李明 13667901343
姜源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袁小星 18179041681
下院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邱海平 15007900816
麻田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黄冲 18879081887
大姜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刘勇军 13257067008
白水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钟枚江 13879021309
中村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细根 13879015576
黄家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小平 15207900882
青竹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利生 13755572482
瓦屋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黄桂牙 15979890523
秆坑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黄玉 18797900888
双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谢金生 1397903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