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别人家打麻将发生意外导致死亡,谁来负责?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刘先生父亲去韩女士经营的副食店二楼打麻将不慎摔下,抢救后因伤势过重离世。法院认为,韩女士作为场地提供者,对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经法官调解,韩女士同意于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刘先生19万。
父亲打麻将从二楼摔下身亡
2021年11月29日下午,刘先生突然接到韩女士的电话,韩女士说刘先生父亲从她经营的副食店二楼阁楼摔下,让他赶紧过来一趟。他赶到副食店后,看到父亲耳鼻口都有流血,口吐异物,神志不清。
事发后,刘先生父亲被紧急送往东莞市人民医院抢救。遗憾的是,第二天晚上,刘先生父亲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后也认定这次事故属于意外,不予立案。
据介绍,两人认识近十年,刘先生父亲做副食品批发生意,常去韩女士店里拿货。事发当天,韩女士新买回来一台麻将桌,刘先生父亲和亲戚朋友等4人来店里玩。据一同打麻将的朋友透露,刘先生父亲个头较高,打麻将过程中嫌坐凳不太舒服,就起身想拿东西垫在坐凳上,结果不小心一脚踩空,从麻将桌附近的出货口摔了下去。
刘先生曾找过韩女士,他认为父亲是在韩女士的店里出的事,韩女士难辞其咎。当时刘先生向韩女士提出了近40万的赔偿要求,这让韩女士有些无法接受。韩女士认为,尽管事情发生在自己店内,但是刘先生父亲的意外跟自己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责任更是无从谈起。
法官调解后被告愿支付19万
2022年7月1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对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韩女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成为当天庭审双方争论的焦点。庭审中,刘先生代理律师提出,当时参与打麻将的人需付给被告韩女士一百元左右的“茶水费”,所以韩女士应视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
对于收取茶水费的说法,被告韩女士的代理律师当庭予以否认,表示当时打麻将的四个人都是老熟人,给钱仅用于给四人买烟酒打麻将时消费。
在被告看来,刘先生的父亲作为成年人,又是认识多年的生意伙伴,对二楼阁楼的地理环境以及出货口的设置都非常熟悉,而且出事地点也不是公共场所,无需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刘先生父亲不慎跌落纯属意外事故,被告不应该承担责任。
为了弄清真相,当天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一起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查看完事发现场之后,法官重新梳理了案情并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当时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原告刘先生坚持要20万元,而被告韩女士则表示只能拿出18万元。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被告韩女士同意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刘先生19万元。
法官说法:场地提供者对场所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韩女士允许他人在其经营的副食店里打麻将,其作为场地提供者,对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据介绍,本案中,韩女士是否收取了刘先生家人所称的“茶水费”并未定论,即使韩女士收取所谓的“费用”属实,则涉及认定韩女士是否存在有偿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这并不会当然免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韩女士作为场地提供者,明知麻将桌旁有一个较大出货口,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场所的安全性。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国轩 南都记者 曾奕静 通讯员 冷静 赖心健 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