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的视频截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一条小河边,一群人拉来几车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往河里倒。有热心市民过去查看,发现矿泉水都是最新的日期,于是便进行劝告,却引来倒水之人的怒怼,认为路人的建议会影响他们的诚意和功德。相关视频画面显示,当时有三五个人参与“放生”,拍摄者称从早上10点多持续到中午12点。
这一“放生”矿泉水的行为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矿泉水还用放生吗?这就是浪费水资源”;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比起放生鱼和鸟,我还是比较乐意看到他们放生矿泉水”“放就放吧,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就行”;还有网友称这是“人类迷惑行为”。
而广东放生协会工作人员陈先生对“放生”矿泉水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没有生物何来放生一说?”
广东放生协会:
矿泉水里不带生物,不属于放生
广东放生协会工作人员陈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矿泉水里不带生物,倒矿泉水不属于放生,也不属于放生协会研究的范畴。”
据陈先生介绍,一般放生以水生生物居多,放生常见的鱼类包括鲤鱼、草鱼、泥鳅等,以增殖放流为目的;有时候也放生鸽子、田鸡、甲鱼、兔子,这些都是对本地生态有益的物种。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显示,广东放生协会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主要宣传普及放生知识,开展放生活动,以及进行科研培训、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等。根据广东放生协会官网介绍,该协会是由社会各界关爱动物的人士和团体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我们拒绝放生外来物种,特别是(有害的)入侵物种,否则可能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陈先生补充说,放生协会不建议进行捕捞、垂钓等对原有生态系统破坏性较大的活动(来获取放生动物),另外放生的时间、地点也要选择好,由于冬季放生鱼类存活率比较低,所以最好在其他季节执行。放生鱼类时尽量选择小鱼苗,而不是大鱼或成鱼,因为这些鱼类可能对生态系统带来突然变化,小鱼苗的生长是渐进式的。
深圳一位有多年放生经验的市民张女士(化名)认为,“放生‘矿泉水’我们是不会支持的,这样做可能对放生有误解,我们看见的话会去劝阻……虽然对社会没什么危害,但绝对不是主流。”张女士说,“放生”培养的是人们对动物的善心,认为其他生命同样值得尊重。她直言不讳地表示:“‘放生矿泉水’是种愚蠢的行为。”
评论员丁家发认为,矿泉水倒入河流,等于白白浪费了可饮用的水资源,实为一种无知的浪费行为,也与放生的本意相违背。不如将这些矿泉水放在爱心救助站等地方,供人拿取饮用,或者捐赠给需要的人群和单位,让矿泉水“物尽其用”,既不浪费水资源,又是行善做好事,比直接倒掉“放生”有意义。
不当放生频发
专家:不理性放生可能造成生态灾难
今年8月份,河南省汝州市一公园水域内鳄雀鳝抓捕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其来源疑似人为放生。有关专家提醒广大群众,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北京怀柔山区有人私自放生了几百只蓝狐和貉子,咬死、咬伤附近村中的家禽,给村民造成了恐慌。当时有村民看到先后有几十只狐狸和貉从山上跑下来,咬死了她家养的鸡。这些狐狸和貉可能是饿坏了,每次到她家就去扑咬鸡鸭,有一次还奔着羊去了,多亏村民抄家伙喝止住了。山里有位老人说,这些狐狸和貉都是人为放生的,时常有人送食过来,包括投放白面馒头和胡萝卜等。
2019年6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及国家公园桥洞沟境内出现大量毒蛇,并导致当地村民万某被毒蛇咬伤后医治无效死亡。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9月29日,林区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这起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案,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岳某、董某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并引导受害者家属依法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警方查明,岳某、董某均迷信放生毒蛇可以获得福报,所以不顾社会公共安全而恣意放生毒蛇。他们甚至还流窜至西双版纳和井冈山放生过毒蛇。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陈海嵩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放生活动逐渐增多,并出现了攀比放生、借机敛财等乱象。由于缺乏综合性法律法规的指导,地方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缺乏指导性政策、执法乏力,放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乃至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日趋高发。从沿海湿地到高原地区的湖泊,原生生态系统和物种受到放生活动破坏的案例屡见不鲜。”陈海嵩教授表示,不理性的放生极有可能造成生态灾难。
新京报评论称,虽然“放生”矿泉水这种打破常识的奇葩行为,相比随意放生外来物种而言,看似并未造成什么社会危害,但这种不讲科学、盲目崇拜,刻意拔高放生意义的行为背后所隐藏的社会心理却是值得警惕的。少数人的愚蠢行为固然不足为虑,若因此把“放生”带偏到另一个维度,弄得“万物皆可放生”,则就不只是个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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