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是中央一类苏区县,为进一步挖崛红色文化,做好文史资料征编收集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分宜近代以来巨大变迁和分宜人民革命精神、奋斗精神,更好地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为推动新时代分宜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现面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文物档案或有价值的史料线索。
一、征集范围
近代文物:反映近代以来与分宜有关重大历史事件的文物史料档案和相关线索。
革命史料: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分宜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档案和相关线索,包括各个时期红色革命故事、革命文物、实物、革命遗迹和历史资料等。
建设史料: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分宜在党的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及著名历史人物活动的文物史料档案和相关线索。
文艺作品:反映自古以来文人学士描写分宜的文献著述、艺术作品相关文物及史料线索。
二、征集内容
重要文献资料: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中共党史或分宜地方党史有关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背景材料、报刊图书、资料汇编等;与分宜重大革命斗争事件关联的内部文件、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文书通知、标语传单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实物;各类教材、政治军事学习资料等。
革命实物: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战斗装备、通讯器材、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革命年代分宜辖区内相关党政机构的印章(印模)、军旗、奖旗、锦旗、贺幛等;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在各历史阶段与分宜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代表证、出席证、著作、笔砚、印章以及他们使用过的衣物、手表、钢笔、眼镜等生活用品等。
荣誉证章:分宜籍和在分宜地区牺牲的烈士和其他功勋卓著、有特殊贡献人员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奖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
历史遗迹:其他能够展现烈士生前战斗和生活工作的历史遗迹、旧居、遗址等。
文献著述:有关烈士内容的书籍、书法、绘画、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回忆录等;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各个时期的革命、建设取得的新成就的文献资料。
影像资料: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分宜革命斗争以及反映革命军民学习、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等方面的照片、胶片、音像资料、录像(影)带等。
古本画册: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民俗、古迹等方面历史事件和人物资料,如大事简记、历史典故、老地名由来、调查报告、历史名人文稿、碑文、回忆录及其他有价值的史料。
特色文库:自古以来分宜藉和非分宜藉文人学士关于描写分宜的文献著述、艺术作品等;特色村镇、珍贵特产、特色工艺、特色地貌及其他特定故事等;反映古代建筑、重要墓葬、文物发掘遗迹、宗教民俗场所等方面有价值的实物或史料记载。
其他档案:能反映分宜历史文化、革命建设各时期重要事件的其他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此后长期征集。
四、报送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对持有者无意捐赠的物件、史料,可经征得持有者同意后进行复仿制,用其复仿制品展陈,并将原件退还持有者。对单位、个人持有的物件、史料,暂不愿意捐赠但愿意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地展陈,供后人瞻仰学习的,可代为保管和展示,签订无偿保管协议,确保持有者的所有权。
报送文物史料档案或有价值的线索请注明报送人姓名、身份和联系方式,填写《文物史料档案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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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史志办(档案馆)邮箱:
2940184422@qq.com
联系单位:县史志办(档案馆)
联系人:彭文毅
联系电话:5881608,13970490143
通信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县史志办(县档案馆)3楼
邮政编码:336600
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