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10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6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审被告人张国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张国提出上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张国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依法构成强制猥亵罪。张国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2021年8月7日晚,阿里巴巴认证员工匿名爆料,称自己被男领导强制要求去出差,被灌醉后,在酒桌上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且被男商户带到其他无人包间进行猥亵;男领导当夜更是带着避孕套四次进入自己的房间,对自己进行侵犯。而出差返回公司后,她向HR等反馈无果,无奈之下前往阿里巴巴集团食堂发传单维权。
“阿里女员工”“强制出差”“灌醉后猥亵”“受到上司侵犯”……类似的关键词经网络迅速扩散,引发全网关注。“阿里女员工”甚至成为热搜词,一度占据相关网络热搜榜前列。很快,主要当事人被确定为花名“新月”的阿里女员工周某,花名“曲一”的阿里男员工王某文,以及济南华联超市员工张某等人。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后,2021年9月6日,槐荫警方再次通报称,按照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另一当事人张某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批准逮捕。
2021年8月初网上曝出“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以来,事件多次登上热搜榜并衍生多起相关诉讼案。
随后,阿里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