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丈夫因家庭琐事对妻子施暴,
妻子维权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近日,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因家暴闹上法庭的离婚纠纷案。
没料到,
庭审时丈夫竟向妻子索要 5 万不孕治疗费,
不给钱不同意离婚。
原告向某与被告徐某于 2012 年结婚,向某系再婚,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双方多次发生争吵。2019 年 1 月,双方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徐某对向某进行了殴打。经鉴定,向某所受损伤致 L2-L4 椎体右侧横突骨折,属轻伤一级,故向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庭审中,徐某辩称为了治疗向某不孕的生理疾病,花费近 13 万元,徐某要求向某赔偿 5 万元,便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殴打向某致轻伤一级,应当认定对向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庭审中,该院依法对向某和徐某就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进行了释明。徐某向向某索要5万元赔偿费的要求,该院不予支持,经调解无效,遂作出了准予向某与徐某离婚的判决。
法官说法:一段婚姻的存续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两个独立的个体相处必然会出现矛盾与分歧,夫妻双方应互谅互让,互敬互爱,才能携手走过人生中的风风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