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要求!

3月9日,教育部召开2022年第3次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流地方和高校做法,部署毫不放松、慎终如始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两年多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中发挥了“规范管总”的重要作用。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对照技术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慎终如始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分析了当前教育系统疫情情况,结合春季学期开学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师生员工进校都要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

二是加强健康监测。对校园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落实“四早”要求。

三是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在校园内和校外都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四是坚持家校协同防控。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特别是有家庭成员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

五是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

六是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防控春季常见多发传染性疾病,增加重点环境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杀频次。

七是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

八是加强疫情防控督促检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考试活动、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负责人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山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5个单位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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