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
原因是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罗某夫妇经营的粮油店提取2斤芹菜进行抽样检查,结果一个月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告知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要求商贩出局相关的购买票据等。
而小商贩说票据丢了,找不到了,再说了一个月才给结果,就一共购买了7斤芹菜,票据不见了不是很正常。因此,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不能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为由,经营者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遭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6.6万元的处罚。
试问小商贩卖7斤芹菜,一斤才卖4块,现在却因不合格被罚6万6!两斤生鲜素菜,检验一个月时间,合格都变成不合格了,会不会有猫腻?还有为什么不说清楚因何遭此处罚?如果是农药严重超标,那就是罪有应得!支持加重处罚!
小商贩进货卖货,他上哪知道合格不合格,监管部门是不是应该找源头!对此,知名爱国学者胡锡进对于榆林卖5斤芹菜被罚6.6万的事件感到愤怒,老胡认为这样的处罚真是太过分了,公权力遭到了滥用。
在疫情之下,小微企业不容易,请一定要体恤民生,秉公用权,细心呵护小微市场主体。老胡号召千老胡号召千千万万的和老胡一样的自媒体人、主流媒体也能够更多参与进来,在互联网上继续发挥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基层治理!
通过体制性力量发现并纠正问题无疑是我们社会不断进步的根本机制。老胡说得对,秉公用权,努力把维护秩序与体恤民生统一起来,而不是让权力凌驾于老百姓之上。
而对滥用公权力者,应予以处罚。个人虽然这个罚款数额是合法的,但与此同时,执法也该有温度,情节恶劣的要从严从重,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罚,相信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案例发生。
感谢国务院的督查工作组!体恤民生,秉公用权,细心呵护小微市场主体。给正义的胡老师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