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这件事情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这对夫妇开了一家蔬菜粮油店,就在去年10月的某天,夫妇俩进购了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两斤进行检测,一个月后,检测报告显示该批蔬菜不合格。
但是剩余的五斤已经被夫妇俩以每斤四元的价格出售了。当地监管部门需要票据,但是票据过了那么久已经丢了,这对夫妇因为不能够及时提供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视频行为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罚款6.6万元。
通过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这对夫妇也表达自己的错误肯定是有的,但是罗某说:“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这对于这些做小本生意的真的是“天价”,再加上现在因为疫情,生意更是惨淡,这6万多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我觉得当地有关部门罚款那么多是不恰当的,毕竟这对夫妇也是受害者,他们也不知道这批菜会有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该找源头,对于源头严惩不贷,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