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整的通告》,为配合落实《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23号令》要求,从8月29日零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时间临时调整。早、晚高峰时段为6:00-8:30和16:30-19:00。乘客需规范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对未遵守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8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整的通告》,为配合落实《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23号令》要求,从8月29日零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时间临时调整。早、晚高峰时段为6:00-8:30和16:30-19:00。乘客需规范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对未遵守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