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有我 分宜更美】“佩戴头盔 文明出行”倡议书

“佩戴头盔 文明出行”倡议书

分宜,是我们工作学习的乐土,生活休息的家园。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追求。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深受市民青睐,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在此,我们郑重向您发出倡议:

【文明有我 分宜更美】“佩戴头盔 文明出行”倡议书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文明有我 分宜更美】“佩戴头盔 文明出行”倡议书

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分宜县文明城市创建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特别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已从2022年2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的罚款。

二、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

三、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非法安装遮阳伞(雨篷),包括全封闭式、半封闭式遮阳伞(雨篷)、伞架以及车篷一体式雨篷等。请已经安装了上述遮阳伞(雨篷)等的群众主动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并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的出行环境。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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