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据介绍,人民法院今年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包括非法集资案件906件,诈骗案件455件,其他类型案件33件;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此外,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通过办理会员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徐正等人诈骗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沈移平集资诈骗、顾乃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李晓雷诈骗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保险费、材料费、好处费等。

李建涛诈骗案是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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