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家中容留“毒友”吸毒案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8月期间,袁某在其租住的地下室内,多次容留朋友黄某、林某等人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9月2日,袁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现场查获一个自制吸毒工具“冰壶”。袁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被告人袁某具有的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危害猛如虎,不仅损害生命健康,还会陷入牢狱之灾。吸食毒品是个人违法行为,但提供场所容留他人一起吸毒是犯罪行为。抵制毒品,远离毒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