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今天(8月22日)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多部门、多警种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车”综合治理
助力平安分宜建设!
重点打击哪“两车”?
有哪些惩治手段?
一起来看看吧!
早上7:30,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辅警与县局各单位选派48名协助大队“包路囗”民警到达各执勤点,一同维护交通秩序,开展违法整治。
重点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
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
未悬挂牌照等违法行为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拦停
规范填写承诺书
无牌无证燃油摩托车一律查扣
依法办理牌证手续后到交管大队领取
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的
一律拆除并予以罚款处罚
不按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采取警告+罚款处罚
整治行动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汽车站、广场、玉兔、商场、二处、食品厂、家家乐主要路口、路段选定7个点位,作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监测点。
并创新推行“体验式”教育管理方式。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有牌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需现场学习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将自己被查处的情况发朋友圈进行宣传,30分钟内拿来安全头盔并正确佩戴后放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在以上基础上,进行警告处罚后放行。
截至目前
共检查各类车辆2000余辆
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700起
其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道行驶61起
不戴安全头盔600余起
拆除遮阳伞22余顶
逆行2起,暂扣车辆3辆
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
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警种联合、警力下沉,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从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秩序整治、做好服务宣传等方面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水平。
整治交通违法
不是为了处罚
而是为了安全!
最后,给大家科普一下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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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害
1、不戴头盔,如果发生了撞击事故,头部没有防护,会导致自己的头部受到严重伤害。
2、可能对乘坐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乘坐者死亡,因为乘坐者受到的冲击更大。
3、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平衡系数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
4、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骑乘人员头部受伤后致死的比例达 80%以上。
电动车、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危害
1、遮阳伞棚面积较大,当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容易摆动导致倒翻,引发交通事故。
2、加装遮阳伞棚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
3、破坏了车体的稳定性,同时,车体面积增大,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驾驶员视线受到影响,扩大了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
4、影响了摩托车、电动车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时快速避险。
5、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6、遮阳伞棚大多由金属框架构成,有些伞棚拆除后会在车身上留下一截金属管,当意外发生时,会对驾驶人及其他人带来二次伤害。此外,摩托车为金属车身,再装上一根吸引雷电的金属管,雷电天气里就很容易遭受雷击,使驾驶员受到伤害。
为了规范“两车”通行秩序
请“两车”驾乘人员
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养成文明守法的交通习惯!
来源: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