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计思敏
释放农民消费潜力、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再次成为全国多地推动楼市发展的一大举措。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包括吉林省延吉、吉林省吉林、江苏省泰州、湖北省黄冈、贵州省遵义、安徽省潜山、黑龙江省佳木斯、吉林省长春等城市以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江苏盐城阜宁县等地出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相关政策。
同时,可以看到,在出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城市中,地方政府多给予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多地财政补贴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以吉林省长春为例,今年8月11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通知》显示,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按照要求,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8月1日至10月8日之间;所购房屋需坐落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国有土地上,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各县(市);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房屋性质仅限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以及二手住房;所购房屋需为申请人个人首套唯一住房。
除了长春市,吉林省多个城市亦发布相关政策,包括延吉市、吉林市等。
其中,延吉市明确,对于农民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政府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的额度全额给予补贴。
吉林市的政策显示,农民或大学生购买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别墅类住房,下同),政府每套补贴0.6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补贴1万元。
另据《佳木斯日报》报道,今年7月26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出台十条优惠政策,其中提及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在佳木斯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购房人,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湖北黄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明确,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黄冈城区)。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指出,近期以来,多城发布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如遵义、盐城阜宁县以及长春等,出台的政策内容多为提供购房补贴和优惠等形式,从出台的城市来看,以一些库存压力大、去化困难的弱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为主,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为了增加购房需求,缓解库存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将政策聚焦于农民这样庞大的群体,有利于提升农民进城置业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能带动一部分需求释放。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对楼市效果大吗
可以看到的是,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并非此次楼市调控的新鲜产物。
早在2015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扩大有效供给,保持有效投资力度,着力补齐短板。
在彼时“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加快农民工市民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买房成为重要措施。
按照新华网2016年2月发布的文章,当时山西、山东、甘肃等省明确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如山东将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以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
2016年2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还曾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该产品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农民群体的个人住房贷款产品,致力于满足广大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求。
从效果来看,根据新华网报道,截至2016年7月31日,安徽农行“农民安家贷”实现发放23329笔,发放金额69.91亿元,帮助农民进城购房。
安徽地区房地产“去库存”效果也得以凸显。以六安市为例,2015年市区待售商品房面积达663万余平方米,2016年一季度,六安市区销售商品房120多万平方米,同比翻了一番,其中农民购房占比超过50%,去化周期由28个月缩短到18个月。
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看来,2016年大量三四线城市开始去库存,就已经消耗了大量的农民在县城的买房需求,同时前几年返乡置业更是吸引了一大批在三四线老家买房年轻人的购房需求。因此,本轮的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能够有效吸引到的购买力和几年前相比已大大减少。
张波指出,前一轮去库存后,由于三四线城市也紧随出现房价上涨,最终导致市场的热度明显上升,并带动房企在中小城市拿地热情同步上扬,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三四线城市的库存量又呈现上升态势,加之市场降温的大背景,导致去化出现困难,鼓励农民买房就是为了拉升需求并加速去化。
张波认为,农民进城买房的需求依然存在,内在推动因素包括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对于更好公共配套资源的需求,但本轮政策对于农民推动的实际效果将低于市场预期。
陈霄也认为,从效果来看,可能实际作用有限,一方面农民进城多是短期务工,并且在农村也有固定居所,有限的优惠补贴力度尚难以触达农民,另一方面,三四线城市需求基本已经透支,通过这样的政策能增加的需求有限。
《农民日报》评论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不能不算后路账
农民要不要进城买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确实有需求离乡进城的农民来说,此时恰逢政策“东风”,很多县市针对农民采取了给予购房补贴、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增加了“进城买房”的含金量,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
但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覆盖进城后生活成本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就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一些地方将“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更要特别审慎。
我们总说,农村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缓冲区”“蓄水池”。经济繁荣期,农民作为“物美价廉”的劳动力走进城市,为城市创造巨大的利润价值。经济收缩期,农村的宅基地、农房、林地、农田又像一块巨大的海绵,重新吸纳了归乡的人们。
如今,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不少县市希望以各种手段吸引农民进城活跃经济,扩大需求,这样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想要“以房引人”“以房留人”,就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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