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出圈”,知识产权保护也当跟进 | 人民锐见

近年来,随着文化市场繁荣、文创产业发展,有趣的展览轮番“上新”,新鲜的形象纷纷“出圈”,一些机构借此面向社会进行文创IP授权,衍生出花样繁多的文创产品,成为行业新景观。从故宫博物院的互动解谜游戏书《谜宫》,到甘肃省博物馆憨态可掬的“铜奔马”玩偶,再到三星堆博物馆推出的“青铜面具”冰淇淋……这些颇具市场热度的文创产品既传播了传统文化,也让展柜里的文物、典籍中的内容“活起来”,催生出潜力巨大的消费潜力。

然而,文创经济在引起市场反响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不少知识产权问题。最近,甘肃省博物馆“铜奔马”玩偶遭遇盗版侵权,一些不法商家趁机在电商平台售卖盗版产品,销售量达10万件以上。近年来,类似的IP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绝。有的不法商家堂而皇之标注“官方正品”,有的肆意盗用原创宣传视频和图片,让消费者一时难辨真伪,也让本就依靠创意开拓市场的文创主体蒙受损失。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的核心资产。通过设计开发,将文化内容恰当有效地融入产品,能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有效传播和销售。文创产业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其中最宝贵的就是文化和创意,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受欢迎的文创产品、带来可观的市场价值。更重要的是,文化创意不是廉价的,而是凝聚了创作者的智力心血,不能用简单的制造、复制成本进行衡量。可以说,知识产权是文创产品开发的基础,文化和创意都属于智慧成果,理应受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的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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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博物馆文创商店,游客挑选玩偶。马希平摄)

一段时间以来,制作盗版侵权文创衍生品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究其原因,一方面,文创产品的盗版侵权门槛低,一些从事文创产品开发的主体权属意识还不强,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能力仍有限,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保护文创知识产权存在立案门槛高、证据固定难、讼诉时间长、专业度要求高等局限,电商直播等渠道提高了盗版侵权的隐匿性,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比较高。因此,保护文创知识产权、禁绝盗版侵权行为,需要在全链条形成治理合力,加大监管和赔偿力度,完善原创保护机制。

一个优秀的文创产品,从创意制作到推广保护,光靠文创主体显然是不够的。文创产业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在加大文创侵权赔偿力度和打击力度上持续发力;广大文创主体在合理合法利用文化、创意的同时,也在积极获取授权许可,主动规避侵权风险;区块链等新技术被应用到文创知识产权的保护中,一些新职业如文创IP授权专员等应运而生,成为这一领域内的新力量……进一步理清文创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细化保护措施,形成保护合力,在源头保护、协同保护、依法保护上下功夫,真正聚焦难点、解好难题,为创意、创新、创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在漫漫长河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形成了文化IP的巨大宝藏。那里有数不清的人物、道不尽的故事、用不完的创意,只有用心用情、循法循理,才能创作出兼具艺术表现力、商业生命力的优秀产品,也才能在有序传承、有趣传播中更好用中国创意讲好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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