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听到死刑后当场痛哭
背负7条人命的她
此前在庭审上多次强调自己柔弱善良
表示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
然而检方披露证据
……
在与法子英共同实施南昌灭门案和温州杀人案后,劳荣枝曾独自进行善后,处理完后还冷静地给法子英发送“暗号”
多段供词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检方揭露其谎言>>
九江家乡同事:相貌出众的女教师
“别人不可能看出我是坐台女,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说我是知性美。”劳荣枝在庭审中,用细软的声音,说出一些“雷人”的话。她在逃亡期间拍摄的生活照中,她衣着精致,妆容考究,会展示自己喜欢画画和音乐等爱好。被抓捕后,她仍会对着镜头微笑,视频中,已经45岁的劳荣枝容颜仍旧出众。有人给这个涉及4起7条人命案件的女人贴上一个个标签,“蛇蝎美人”“女魔头”……
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生长在一个工人家庭,上面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读书的时候学习成绩好,18岁毕业于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劳荣枝的校友兼同事小綦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表示,当年劳荣枝就读的幼师专业是九江师范学校的重点专业。只有面容姣好、性格温柔、有亲和力的学生才能被选入幼师班。劳荣枝因为长相漂亮,身材好,被选入1989届唯一的幼师班。
劳荣枝毕业后被分到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成为了一位教师,但她入职时学校已经开始不景气,她教小学语文,一个月能拿到两三百元的工资。
在认识法子英之前,同事和校友的印象中,劳荣枝是一个相貌出众的女教师,有人以为她离开学校是去沿海城市经商了,直到多年后,他们得知劳荣枝成为数起命案嫌疑人才感慨,“当时,谁能把她和凶残的杀人凶手联系起来呢?”
夜总会证人:喜欢有钱且出手大方的人
按照劳荣枝的说法,她当初跟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是因为“法子英骗我外面钱好赚,我就办理了停薪留职。”法子英当时带了6000元钱,带她去了深圳,这些钱,他们1个月就花完了。之后她想去找工作,但是法子英不让,法子英诱骗她去坐台,以满足两人的生活。
1996年起,两人流窜多地绑架、抢劫他人,涉7人命案,直至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期间被捕,于1999年12月28日被枪决。劳荣枝则潜逃了20年,长期隐姓埋名、使用虚假身份,还多次整容,期间有从事销售,曾在福建厦门的酒吧,靠卖酒水获得提成,后帮男友在商场卖名牌手表期间被发现抓获。
据媒体在厦门走访报道,劳荣枝曾在在厦门当地有名的“酒吧一条街”卖酒,自称Sherry,很会打扮,看起来只有30多岁,说话温温柔柔的,非常妩媚,会化比较浓的妆。酒吧员工大都是95后和00后,大家都不知道这个年纪稍大的女人的真实名字。劳荣枝业绩很好,很受酒吧客人欢迎,月收入能上万元。
劳荣枝在庭审时也曾表示,逃亡期间,因为没有身份证,她曾长期寄居在以往交往的男友家中。她称自己曾帮炸鲜奶的店主创造每月6万元至8万元的业绩,也曾拿着1800元的底薪在酒店做很辛苦的工作。她还称逃亡的20年来,除了炒股、辨别方向不对,从来没有做过错事。
有钱、出手大方的男人通常能吸引劳荣枝的注意。在江西南昌案中,劳荣枝在某夜总会坐台时认识被害人熊某,据当时同在夜总会的证人证实,劳荣枝得知熊某很有钱后,“她主动找熊某聊天,眼光比较高,喜欢有钱且出手大方的人”。劳荣枝并不避讳,曾详细供述与法子英合谋,以坐台物色有钱人实施抢劫等犯罪事实。
庭审表现:多次强调自己柔弱善良
“所以我尽量善待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是不能说我不善良。”劳荣枝在首次开庭时提到自己30多岁时被检查出患有宫颈癌,与死神擦肩而过,康复后她觉得自己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曾想做义工,但是没有身份证。
“我骨子里不屑于做这些绑架、杀人、抢劫的事,我瞧不起那些用不正当手段的人。”劳荣枝多次强调自己未曾参与杀人,还辩解自己是个很厌恶犯罪的人,犯罪都是受法子英胁迫的。她潜逃期间,也一直想帮助人,多做“正能量”的事,远离负能量,从来不说谎。劳荣枝为了证实她的善良,在庭审时甚至说:“相由心生,让我摘下口罩,大家可以看我的面相。”
劳荣枝在庭审中提到自己被法子英胁迫时,几度哭泣哽咽。“我当时只有21岁,逃离不了法子英的魔掌,我的腿全部都被打青了。” 劳荣枝称自己长期遭受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折磨,导致多次堕胎,所做之事是为了保命,“非常害怕……不可以和他分手,如果分手的话他会去报复我的家人。” 不过,在2020年12月两天的庭审中,她的表达一向平稳清晰。
法警将案件的现场勘验图片等证据出示给劳荣枝指认时,劳荣枝看到一些照片时会将头扭到一边,小声尖叫表示很吓人。她称,法子英在杀害“小木匠”陆中明时,她在另一间屋子里听到陆中明的惨叫,也会被吓得尖叫。
在劳荣枝二哥劳声桥眼中,小妹喜欢小孩有爱心,劳荣枝在认识法子英之前涉世未深,法子英已婚,长相可以算得上丑陋,劳荣枝是在法子英欺骗、胁迫下才坐台、诈骗的。
劳荣枝称潜逃期间,得知法子英杀人,她非常害怕,没有自首的勇气。她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但她落网时只有3万元左右的存款,她以前曾通过众筹捐款给有需要的人,如果有机会希望通过众筹方式给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检察机关:其主观恶意极深
南昌市检察院认为,劳荣枝在庭审中的言论有多处与询问笔录中不一致。在江西南昌案中,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她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劳荣枝在庭审时辩称自己平时喜欢关注新闻,纵火的说法是在接受讯问时借鉴杭州保姆案编的。
检方指控,在安徽合肥案中,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中明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中明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劳荣枝还在殷某让妻子拿钱的字条上添加“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中明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中明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检方还指出,劳荣枝的多项辩解不成立,她一边说法子英逼她做饭洗衣服,一边又说法子英会给她洗衣做饭;一边说自己不用靠抢劫能工作和生活,一边与法子英共同生活三年共同犯罪;一边称自己和法子英心照不宣,一边又说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一边说自己同情弱者,不会捆绑女性,一边又在温州案中说只关心法子英不担心其他两人;一边在作案时积极销毁指纹证据,一边又说自己是被胁迫不屑于犯罪;一边说自己从来不会说谎,一边在四起案件中和逃亡生活中欺骗他人。
检方认为,劳荣枝受过良好的教育,她没有抵御诱惑,希望通过捷径获得大量财富,劳荣枝伙同法子英实施多起犯罪,致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意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被害人法援律师:她有非凡的表演才能
合肥案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妻子朱大红表示,劳荣枝案首次开庭时,她见到劳荣枝非常气愤,认为劳荣枝心思极深,劳荣枝在庭上示弱卖惨狡辩是在博同情,“不承认她做的事情,好像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时十分生气,‘小木匠’是无辜的。”朱大红曾当庭怒问劳荣枝:“你们的良心是肉长的吗?”
朱大红委托的法援律师刘静洁指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犯罪导致陆中明死亡,法子英伏法后陆中明的家属未获得一分赔偿。陆中明去世后意味着家中的顶梁柱也倒了,陆家一度陷入绝境。
刘静洁认为,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以表现柔弱欺骗所有人,劳荣枝在法庭里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当她养着狗,学钢琴、画画时,未曾想到在贫困中挣扎的朱大红及其家人,“劳荣枝说她这些年过得很苦,我想说,你的苦能和朱大红比吗,朱大红是肉体精神双重煎熬,劳荣枝身负7条人命,你忏悔过吗?”
劳荣枝当庭翻供 否认杀人
在两天共15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就劳荣枝所牵涉的南昌、温州、常州与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举证,其中包括劳荣枝的男友法子英生前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对此,劳荣枝否认了故意杀人的指控,声称自己参与杀人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胁迫。
被告人劳荣枝:我不认可公诉人对我的指控,包括故意杀人罪这项罪名我也不认可。抢劫罪还有绑架罪我承认,我说了在常州、在合肥我的的确确是配合,因为我摆脱不了法子英,我确确实实是受到了胁迫。
我这一辈子没有杀过一只鸡,没有杀过一只鸭,我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只有感恩,做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审判员:被告人劳荣枝,法庭提醒一下啊,那个直接回答辩护人的发问。
南昌灭门案 怕留指纹提议放火烧屋
劳荣枝的此类辩护贯穿了整个庭审过程,公诉方认为,4起案件中劳荣枝和男友均为主犯,由二人共同商定并分工明确。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公诉人:2019年12月2日供述,熊老板到我(劳荣枝)的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刀架在他脖子上,并让我用绳子将熊老板绑起来,我先把熊老板的双腿的脚脖子绑起来,先横着绑几圈,再在两腿中间绑几圈,再重复几次,这样可以确保每条腿都能固定不容易挣脱,手也是这么绑的。
起诉书显示,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其间,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天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其间,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了南昌市。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该起案件中不仅是主谋,而且主观恶意性极强,她在供述中声称担心指纹留在现场,曾对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法子英制止。
公诉人: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四次提到自己提议放火烧熊某一家,而不管张莉母女是死是活,这都反映了劳荣枝致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温州杀人案 编造“租房”假话 引诱被害人进门
南昌灭门案之后,劳荣枝与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梁某成为二人的猎物。
公诉人:被告人劳荣枝2019年12月6日供述,当时跟我一起在KTV上班的一个女孩子说,她有房子要转租,法子英听到这个情况后,就决定绑架勒索这个女孩子,让我以租房名义带他一起到这个女孩子的房间去。
公诉方陈述,在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进入被害人梁某的住处实施抢劫。
公诉人:我(劳荣枝)和法子英进门后,我们就把门关上了,法子英拿刀威胁那名小姐,我们就在这名小姐家里找了皮带、电线、绳子之类的东西,把这名女子绑起来,我记得是我绑的,我先把她的双脚绑起来了,随后又把她的双手手腕绑起来了。
公诉方认为,对受害人梁某实施捆绑,这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随后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刘某。
公诉人: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并再叫一个有钱人来,劳荣枝在场未提出反对,还编造租房假话骗刘某进入案发现场,捆绑刘某,并事后取款。其地位与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独自取款冷静应对 “被胁迫”不成立
根据劳荣枝二人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方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地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公诉人:劳荣枝在取款后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这个是给法子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信号,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
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电话后,勒死了两名被害人,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打电话的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作案手法残忍 不构成立功自首
在温州作案之后,劳荣枝二人绑架抢劫杀人的罪恶之手没有罢手,在1998年的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作案模式实施犯罪。
“幸存者”证言:劳荣枝手段残忍
起诉书中显示,在江苏常州,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二人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陈述,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公诉人:那位坐台小姐拿出几根铁丝,直接把我的双手双脚绑在椅子上,我双脚的脚踝、膝盖用铁丝绑在椅子脚上,胳膊用铁丝绑在椅子靠背上。他们之间很有默契,绑我的时候都没有怎么交流。
刘某的证言还显示,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公诉人:那个女的看到我在挣扎,就站在我身后,拿着刀架在我的后颈脖处,威胁我说不许动,再动就杀掉你。
随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先后离开了现场。庭审中,劳荣枝的辩护律师称,常州绑架案是劳荣枝到案后主动交代的犯罪事实,具有立功自首的表现,对此公诉方当庭表示不予支持。
公诉人:因为法子英到案后已经详细供述了常州犯罪事实,并且明确了劳荣枝系其共犯,合肥市公安局也于当年就对其进行了追捕。因此常州事实属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不具有立功自首,坦白和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变本加厉 走向末路
1999年6月,劳荣枝二人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继续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并且变本加厉,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胁迫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法子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子英当年被警方抓获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
屋内的两名被害人其中一名为殷某,而另一名经警方查明为陆某,事发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残忍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对此,公诉方认为,劳荣枝二人残忍的作案手段印证了被告人漠视他人生命的主观心态。
公诉人:每一个案发现场都令人发指,极其残忍的作案手段完全突破人性底线。
合肥案中的庭审焦点为被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相互印证,法子英在外出期间曾四次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他。而殷某的尸检报告也显示其死于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公诉方还指出,法子英在落网后并不确定出租屋内共死了几个人。
公诉人:法子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法子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法子英是两个人,律师追问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法子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这更说明法子英对殷某死亡当时是不确切无知的。
公诉方直指劳荣枝与法子英二人均系主犯
公诉方认为劳荣枝到案后,侦查机关用了7个月时间进行了48次讯问,公诉人认真审查了48份供述,结合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劳荣枝定罪依据充分真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公诉人:二人在四起犯罪事实中均存在明确共谋和分工,其伙同法子英实施犯罪的方式和分工反映出其主犯地位,其拒不认罪的态度、不合常理的辩解、苍白无力的借口都将得到法律公正的评判。
这是一场迟到了20年的庭审,但正义不会缺席。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公诉意见书用四个“极”字,直指杀害7人的罪大恶极。天网恢恢,逃无可逃,突破了人性与法律的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